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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曝光了一宗令人咋舌的涉黄案件。一名以齐肩秀发和白色连衣裙打扮的“失足妇女”,竟然是一名39岁的男子。这个意外的发现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和惊讶。
7月22日凌晨1时,江城分局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的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中,在阳江市中山公园附近巷口成功抓获了一个涉嫌招嫖卖淫的违法人员,名叫林某成。
林某成在当晚市区中山公园附近站街进行了多次招嫖行为,并在附近的出租屋内进行卖淫活动,共计卖淫三次。
经查,林某某在外地也曾从事过该“行业”,来到阳江后想赚快钱,于是购置假发、女性用品装扮成女性“重操旧业”站街揽客,只是没想到阳江清查打击力度那么大,“出摊”当晚就被逮个正着。
目前,违法人员林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天。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事发生后,引发网络的热议,有不少网友好奇的发问称,求当晚前3名交易者的心理阴影面积,不知道他们是如何交易的。
还有的网友指出这个林某成实在太变态了,男扮女装就算了,还装纯装嫩,这构成诈骗了吧!
这一事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谴责。人们对于男扮女装涉黄卖淫的行为感到愤怒与震惊,并呼吁维护社会的法治和道德准则,进一步加强对性犯罪的打击力度,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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