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交鼓励职工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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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有网友发文并曝出截图,称郑州公共交通集团12月21日发布了鼓励职工个人自主创业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截图显示该意见征求是“为进一步缓解集团经营和资金压力”等。
25日,顶端新闻记者向该公司员工求证,工作人员证实该意见稿确为公司所发,“是真实的,但不是正式的文件,是征集意见,具体什么时候施行还不确定。”
记者检索发现,类似企业发文鼓励职工自主创业等现象,此前在江苏、陕西等地已有尝试。
郑州公交
公交公司鼓励职工自主创业?
据网友发文截图显示,郑州市公共交通公司(下称郑州公交)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征求《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鼓励支持职工个人自主创业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文件内容写明,该《通知》由人力资源部起草,按照集团公司工作安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并加盖了该公司公章。
内文附件中还有一份《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鼓励支持职工个人自主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第一条写明:为进一步缓解集团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满足职工自主创业的实际需求,集团公司鼓励职工个人进行自主创业,激发全体职工的创造力和创业活力。
该《意见》共27条,其中包含:1.该办法适用于在集团公司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职工;2.创业期间离岗,集团公司保留其劳动关系;3.自主创业期限不超过2年;4.创业期间保留原职级,工龄可连续计算,管理人员不再保留其职务;5.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津贴补助,不再享受各项福利待遇;6.创业期间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承担,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终止或由本人承担缴纳;7.创业期间提前终止协议,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批准后可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等。
截图显示,该《意见》征集截至2023年12月26日中午12时。上述内容发布后,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不少本地市民担心此举是否会影响公交正常运行。
对于文件中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等相关问题,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其并非征集方案部门,不清楚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征集意见后,正式文件何时下发、何时施行,目前都还没确定。”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在全国多地已有先例
顶端新闻记者检索发现,企业鼓励职员创业,郑州公交公司并非首例。
据报道,2023年9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其中,特别提出,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不影响其社保、工龄及晋升。
9月27日,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通知,为降低企业人力成本,鼓励员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广西建工四建工作人员称,因为企业营业情况没有以前好,才出台了一系列处置员工的政策。这些政策可以帮员工托底,也可以帮员工留档案,如果到时候有空缺岗位,员工可以申请回来上班。
事实上,类似政策此前在多地也有尝试,且不缺乏国家层面的支持。如早在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就要求,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允许科研人员保留职位3年离岗创业。
就在今年11月28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和兼职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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