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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和一个社团去敬老院做过几次义工,我看到的真实情况总结两句话:养老院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坏,也没有期待得那么好,好坏都因人身体而异。
1:能够自理的人,衣服有人洗,到点吃现成饭,闲暇时娱乐室打打牌,画画画,不用麻烦子女,心静度晚年还是不错的。
2:半自理的老人,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顾,在养老院统一吃饭,晚上洗脚,换洗衣服……,一般需求,护工还是能够满足的。但这个群体也是最容易发生矛盾的,因为这个群体的人,肢体活动虽然不方便,但头脑清醒,需求达不到会生怨气发脾气,护工因为工作量大也会出现服务怠慢,造成矛盾突出。
3:失能人群,这些人基本上就是吃喝拉撒都在床上,病人没有行为能力,甚至没有语言和认知能力。这种人照顾起来比半自理的人更容易些,因为他们不会提出什么诉求,提出来也会被忽略。
但养老院有一个缺口,需要完善,更需要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家属引起高度重视,那就是在敬老院的老人发生摔伤和烫伤等人身安全问题时该不该追责?养老院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但通常是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原因是家属没有追责。
在养老院看到两位老人,摔骨折致残!还有一位半自理老人被热水烫伤。事发后三个家庭都没有向养老院提出赔偿。那养老院该不该担负起陪护失职的责任。家属可不可以提出赔偿?
大多数人认为老年人老了 出现这些问题也是正常的,那么为什么幼儿园发生误伤家长都会不依不饶?!追责,赔偿,社会舆论爆料……
所以养老院抓住了人们的观念的弱点,对老人意外伤亡没有更多的细则规范,明知道是漏洞也不去弥补,就因为民不告官不纠。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和完善,从而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养老院和幼儿园其实都是托管服务,养老院也应该和幼儿园一样,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子女关心老人也应该像关心幼儿一样,敬老院失职造成老人受伤,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追责养老院,保护父母的权益。
人都会老,或许我们还走在变老的路上,但那终将是每个人的归途,保护今天老人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自己未来的利益。
养老院偶尔的欢声笑语终究抵不过家人好友的陪伴,自由出入的基本权利。不管怎样,关注现下的老人,就是关注明天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