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尤其是近些年来由于离婚率的攀升、结婚率的降低,大家对结婚更为谨慎,这也使得婚前协议越来越被年轻人所接受。
但是这种接受并不意味着大家对婚前协议是了解的,只是在普遍认知里认为签订婚前协议可以避免婚后的绝大多数的麻烦,但实际上婚前协议的作用真的如大家所想吗?有没有必要签订婚前协议,不妨看一看这3点再下结论。
1、婚前协议的合法性
首先来说婚前协议书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来表达,且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签订婚前协议的行为是合法的,是有这样的权利的,但至于该婚前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则要看签订的内容是什么。
2、婚前协议的有效性
简单的说,就是看婚前协议能够约定哪些方面,有的情侣签订婚前协议完全是以一种儿戏的方式,比如约定以后家务该谁来做,过年回谁家这样的问题。
就目前来说,我国婚前协议的有效性仅是针对财产而言,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婚前协议可以视为双方签订的是婚前财产协议;在婚前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给付等问题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无效的。
3、婚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有的人不愿意签订婚前协议,纯属是因为不想进行公证,觉得麻烦;但实际上婚前协议并非说不公证就无法生效。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只要当事人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婚前协议无论是否进行公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现在婚前协议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还是有一些人是抵制婚前协议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不信任的表现。
有网友曾表示:双方原本已经打算结婚了,但结婚之前对方提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实际情况是双方的原生家庭经济差距的确有点儿大,但就双方个人而言,对方的经济能力远不如自己。该网友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和尊重,因为对方提出签订婚前协议的行为,自己已有分手的打算。